復方木雞合劑
- 批準文號:
國藥準字Z20044175
- 產品類別:
中藥
- 規格:
(1)每瓶裝10ml;(2)每瓶裝100ml
- 生產地址:
丹東市振興區健康路10號
- 批準日期:
2015-06-30
- 藥品本位碼:
86901156001029;86901156000886
- 藥品本位碼備注:
86901156001029[每瓶裝10ml];86901156000886[每瓶裝100ml]
國藥準字Z20044175
中藥
(1)每瓶裝10ml;(2)每瓶裝100ml
丹東市振興區健康路10號
2015-06-30
86901156001029;86901156000886
86901156001029[每瓶裝10ml];86901156000886[每瓶裝100ml]
處方藥
非醫保
否
國產
未進行該項實驗且無可靠參考文獻。
過量的表現可能有惡心嘔吐、腹痛腹瀉、頭暈頭脹、四肢軟弱、無力步態不穩、四肢抽搐、神志不清、呼吸淺速、口唇紫紺、肌張力肌力下降、腱反射消失、過敏性藥疹等
1.本品對小鼠肉瘤180有一定的抑制作用;
2.對荷瘤小鼠細胞免疫功能有所提高;
3.對四氯化碳所致大鼠血清轉氨酶升高有所降低。
未進行該項實驗且無可靠參考文獻。
清熱燥濕,解熱固本。本品用于濕熱蘊結證的慢性肝炎,甲胎蛋白持續陽性患者,并可用于濕熱蘊結證肝癌患者化療的輔助治療。
個別患者服用后出現惡心﹑頭暈﹑胃部不適﹑輕度腹瀉。
慢性肝炎,肝癌,慢性肝炎
1.復方木雞合劑不可超量、超療程使用
2.用藥期間如出現惡心、嘔吐、頭暈腹瀉或呼吸表淺應立即停藥。
1.本品含有的山豆根用量較大,不可超量﹑超療程使用。
2.服藥期間如出現惡心﹑嘔吐﹑頭暈﹑腹瀉或呼吸表淺,應立即停藥。必要時,立即就診。
3.據文獻報道,過量使用山豆根可有神經毒性反應﹑胃腸道反應等,表現為:惡心﹑嘔吐﹑腹痛﹑腹瀉,頭暈﹑頭脹,四肢軟弱無力,步態不穩,甚至四肢抽搐,神志不清,呼吸淺速,口唇發紺,肌張力﹑肌力下降,腱反射消失等,以及過敏性藥疹。山豆根上述毒性與所含苦參堿﹑金雀花堿等生物堿有關。
4.偶有沉淀,請搖勻后一并服用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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